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招生简章规定,现将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在福建省报名点报名、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1.报名资格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华侨考生须在内地各报考点报名考试,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考生须认真阅读招生学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考生可在《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专业目录》中查知相关内容。
2.报名时间
2013年3月1日至3月31日(周六、日除外),其中3月1日至3月15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3月27日至29日为现场正式确认时间。
3.确认地点
福州市高招办(福州市广达路,福州市教育局内。邮政编码:350001,电话:0591-83353001)
厦门招生考试办公室(厦门市火炬二路269号,邮编:361006,电话:0592-5703107。)
4.报名方式
2013年联合招生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登录联招办网站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需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地点、报考科类、报考学校等)。预报名后,考生需记住自己的密码,考生本人必须按本公告规定确认时间到相关报名地点办理正式报名确认手续(我省各报名点不受理委托报名确认)。考生本人在办理正式报名确认手续时,须缴本人高中毕业证书副本(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就读学校开具学历证明)、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正本(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报到时补缴高中毕业证书及最后一学年的成绩单)、身份证件副本(以上材料同时带备正本用以核对,其中学历证明和成绩单要收取正本,一经报名,所有收取的报名材料一律不再退还),并缴付报名考试费人民币550元。
报名后因未能通过公安部门身份验证而不准考者或未参加考试者,恕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5.填报志愿
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
①联合招生录取工作分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预科和第二批预科进行。考生按录取批次填报学校志愿,其中每个本科批次填报2所学校志愿,每个预科批次填报1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填报4个系科或专业志愿。
②报考内地联合招生学校的考生,亦可填报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各系科或专业志愿。
6.领取准考证时间:5月22日至24日;领取准考证地址:福州市高招办(福州市广达路,市教育局内)。
二、考试
1.考试科目类别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理工农医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大纲》。
2.考试时间
5月25日至26日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日期 时间 科目
5月25日(星期六) 0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语
5月26日(星期日) 09:00-11:00 数学
13:00-15:00 物理、历史
16:00-18:00 化学、地理
3.考试地点
全省联招考试统一安排在福州市,具体地点待领取准考证时告知。
4.答题方式
2013年联合招生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按规定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各科的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在同一张(套)答题卡各题目指定的区域内作答。为确保评卷顺利进行,考生在考试时必须严格按规定作答,以免影响考试成绩。答题卡的样式见附件,样式只做参考,考试时的题号及答题空间将根据试题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其它
凡考生提供的报名证件、材料不齐者不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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